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党总支关于 开展“学习十九大奋进新时代”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总支 来源:徐州市三十三中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党总支关于
开展“学习十九大奋进新时代”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并全校党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号召全校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激励全校党员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按照我校党总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要活动安排》,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在2018年“七一”前,表彰一批优秀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十九大,奋进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18年放暑假前。暂定2018年6月30日举行我校党总支“2018年庆‘七一’优秀党员表彰大会暨书记专题党课”。
三、评选标准
总的要求是: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项活动,态度端正,表现积极,成效良好。
具体标准是:
参加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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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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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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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参加2017年12月4日党总支组织召开的会议情况;二是参加2018年2月2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要求无特殊情况,准时到会,全程参会,认真与会。确有特殊情况,办理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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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党员活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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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8年3月18日淮塔党员主题活动日情况。要求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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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学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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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认真参加“学宪法党章”、“学十九大”两次网上学考活动,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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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五个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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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笔记完整、充实、认真。笔记检查的综合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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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认真进行对特殊学生的结对帮扶,情况记录完整,被帮扶学生在思想、学习、行为等方面有进步。特别是本学期期中考试成绩较上学期期末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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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积极参加党员基于问题研究专题研讨课,课后《总结表》认真、详实、有效,教研组评课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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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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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中(2018年2月2日),党支部综合认定等次一般应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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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步骤
党支部评选——党总支研究——校内公示——党总支确定——大会表彰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请教学、行管党支部委员会对照标准,充分酝酿,综合评定,客观、公正评选。
2.优秀党员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支部党员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3.请教学、行管党支部委员会于6月26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党办。
4.为倾斜教育教学管理一线,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校级党员干部(于欣、董向伟、项冬松、吴婕)不参与评选。
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党总支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