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方案
作者:党总支 来源:徐州市三十三中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3日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徐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教党〔2017〕25号)精神,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经学校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定于2017年9月开展我校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规范、严肃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为依据,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要求。通过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健全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整顿作风、强化党性、振奋精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推进我校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收获新的成绩。
二、时间安排
2017年9月底前完成。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时间拟安排在9月下旬,具体时间待请示局党委后确定。
三、委员设置
拟设置委员五名,分别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书记、纪检委员应是校级领导干部。委员的设置和候选人预备人选需报局党委批准。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即差额一名。
四、委员条件
1.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党建理论水平,坚持“四讲四有”,强化“四种意识”。
3.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献身党的教育事业。
4.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5.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知识水平。
6.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坚决反对“四风”。
7.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全局观念强,善于团结同志。
8.一般应为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
五、工作程序
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向局党委上报本实施方案,经批准后进入以下程序。
1.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名单,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后报学校总支部委员会。
2.总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充分酝酿,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小组酝酿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六名(含差额一人),向局党委上报《请示报告》。
4.经局党委批复后,总支部委员会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差额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五名。
5.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无记名等额选举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
6.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
7.选举结果上报局党委审批。
8.总支部委员会发布文件,宣布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全校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校党员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全程认真参加,充分行使权利。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将把换届工作作为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将换届工作抓好抓实。
2.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宣传引导,向广大党员和群众宣传本次换届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引导凝聚队伍,增强战斗力;委员人选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着力巩固党的阶级基础,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3.严格选举规定。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并及时做好与局党委的请示、沟通和报告。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