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学生自律德育量化考评积分方案
作者:德育处 来源:徐州市三十三中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学生自律德育量化考评积分方案
(试行稿)
一、总则
1.自律德育量化考评积分方案以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教基一[2015]5号)、我校《自律德育行动计划》等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为依据,对学生在校德育自律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2.每学期给定学生的基础分为100分,根据行为表现,对照自律德育量分纲要进行加减分计算,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凡自律德育积分为85分以上者操行等第为优秀,84~70分为良好,6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学生在校三年自律德育总积分为600分(每学期100分、计6个学期)。凡在校三年自律德育积分在360分以下者不予毕业,发给肄业证书。
二、自律德育量分纲要
(一)、仪表礼仪方面
1.发型、发色、着装不合学校规定的,每次扣1分。
2.佩戴各种首饰或饰物,每次扣1分;经教育不改者每次扣3分。
3.见到老师、来宾等没有做到“止步、鞠躬、微笑、问好”,每次扣0.5分。
4.说脏话、骂人者视情节每次扣2—5分。
5.不服从老师管教(包括在校外),每次扣5分。
(二)、行为表现方面
1.抽烟、喝酒、赌博者,每次扣10分。
2.携带反动、凶杀、色情、迷信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入校者,每次扣10分。
3.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校者,每次扣10分。
4.欺侮同学,同学间发生矛盾,动手打架,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每人次扣10分。
5.有偷摸行为,每次扣10分。
6.强行向其他人索要钱物,每次扣10分。
7.在走廊追逐打闹,每次扣1~5分。
8.午休时间违反午休管理规定,每次扣1分。
9.与异性同学交往过密,并有不正常表现者,每次扣3~5分。
10.升降国旗、奏国歌时站姿不端正,讲话,每次扣2分;出现有辱国家荣誉的言行,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11.出现错误拒不承认,不能配合学校同家长联系进行共同管理,每次扣3分。
12.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人和事知情不报者,每次扣2分。
(三)、学习方面
1.旷课一节,每次扣3分。
2.课前不做好准备,不带书籍、簿本和笔等学习用品者,每次扣1分。
3.迟到、早退,5分钟之内每次扣1分;5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
4.扰乱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影响者,每次扣2~5分。
5.上课吃零食或看无关书籍报刊或擅自换位,每次扣1分。
6.上课期间说笑或打闹或睡觉或下位的,每次扣2分。
7.上课期间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或发出响声者,每次扣2分。
8.不按时完成并上缴作业、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作业者,每科次扣0.5分。
9.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每次扣10分,并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0.病事假,未按学校规定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每天扣10分;事后未办理补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11.本次考试与上次考试相比较(期中、期末考试):由于平时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上不思进取而造成较大退步者,扣2~10分。
(四)、环保健康方面
1.不积极履行值日职责,每次扣1分。
2.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行为,每次扣1分;向窗外、楼下乱扔废弃物、倒水的,每次扣2分。
3.在校内涂抹刻画者,每次扣1~5分。
4.攀折花草树木者,每次扣1~5分。
5.积极做好眼保健操,不认真者每次扣1分。
6.无故不参加跑操,每次扣2分;跑操不认真,有打闹、说话、走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
7.不爱惜粮食,浪费水电,每次扣1~5分;经教育不改者,处以相应纪律处分。
8.不遵守中午配餐管理,每次扣1分。
(五)、自行车管理方面
1.不按要求放在班级指定位置的,每次扣1分。
2.不服从自行车管理员管理,每次扣2~5分。
3.在校内骑自行车或趟车,每次扣2分。
4.自行车没上锁,每次扣1分。
5.自行车没有按要求挂牌的,每次扣1分。
(六)、加分规定
1.拾金不昧,主动上交学校或归还失主者,加0.5~5分;数额较大且具有良好影响者可不受此项加分限制,由学校研究决定。
2.主动参与学校或班级的公益劳动,效果良好的,加1~2分。
3.在家中努力做到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经确认,加1~2分。
4.在孝亲尊师方面表现突出,经确认,加1~2分。
5.常年坚持助人为乐,事迹较为典型者,加3~5分。
6.勇于检举揭发违反校规校纪的人或事者,每次加1~5分。
7.自觉主动维护校园、班级卫生,每次加0.5分。
8.在学校“悦动课堂”上表现积极,取得较好成效,加2分。
9.期中、期末考试总成绩进步较大者加4分;单科进步突出者加2分。
10.积极参加学校社团活动或其他活动,发展兴趣爱好,加1~2分。
11.参加校内活动、竞赛获奖,加1~2分。
12.参加市级及市级以上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加2~5分。
13.在校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对提高学校声誉有良好影响者,加0.5~3分。
14.获得校级荣誉表彰的,加1~2分;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各级荣誉表彰的,加3~8分。
15.家长积极参与学校工作,在指导综合实践、社团指导、家长培训、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育人效用,视成效加2~4分。
三、考评办法
1.每学期初,学生个人签订《自律德育项目书》(样表见“附件”), 按照学校和年级的考评项目,自定自律德育发展目标。目标分为合格、良好、优秀三级目标。
2.实行三级考评,即自评、小组评、班级评。
3.可以结合合作学习小组,每班成立若干个自律德育量化考评小组,组长可轮流担任,每天对本组同学进行考评,周公布,月小结。
4.每学期未,公布班级所有同学的学期考评记录,进行班级考评,评选“自律德育之星”和“自律德育进步之星”。
5.成立年级、学校两级督查组织,对学生自律德育情况进行督查。
6.成立年级、学校两级自律德育考评仲裁委员会,受理学生对班级评价的申诉,并及时、公正地做出裁决,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有关说明
1.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各年级处可以结合年级特点,制定《××年级学生自律德育量化考评积分细则》,具体组织对本年级学生的自律德育考评。
2.学生自律德育量化考评的加分和减分应坚持从严掌握的原则。
①加分由班主任报年级处填写《学生自律德育考评加分报批单》,报德育处审批同意后生效。
②为鼓励全员德育,若教职工发现学生相关扣分项目,可到德育处索要并填写《学生违纪情况通知单》,经核实情况后进行减分。
3.破坏公物除扣除相应自律德育分外,还要按照学校损坏公物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4.学生违纪情节严重者,除扣除相应自律德育分外,还要按照我校《违纪处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来我校借读的学生,一学期内的德育积分为60分以下者,一律退回原学校。
6.自律德育积分的量分记录、统计工作,由年级处组织本年级各班具体实施,并做好协调、督促,每学期末将各班汇总上报德育处。
附件:自律德育项目书(样表)
德育处
2015年9月22日
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自律德育项目书(样表)
学年度第 学期 班级: 年级 班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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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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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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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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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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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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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自律德育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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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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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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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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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
德育
自律
内容
(重点
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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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
加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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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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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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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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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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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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