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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党总支关于 开展“学习十九大奋进新时代”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总支 来源:徐州市三十三中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党总支关于

开展“学习十九大奋进新时代”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并全校党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号召全校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激励全校党员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按照我校党总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要活动安排》,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在2018年“七一”前,表彰一批优秀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十九大,奋进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18年放暑假前。暂定2018年6月30日举行我校党总支“2018年庆‘七一’优秀党员表彰大会暨书记专题党课”。

三、评选标准

总的要求是: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项活动,态度端正,表现积极,成效良好。

具体标准是:

参加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1.参加会议情况

一是参加2017年12月4日党总支组织召开的会议情况;二是参加2018年2月2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要求无特殊情况,准时到会,全程参会,认真与会。确有特殊情况,办理请假手续。

2.参加党员活动日

参加2018年3月18日淮塔党员主题活动日情况。要求同上。

3.网上学考成绩

按要求认真参加“学宪法党章”、“学十九大”两次网上学考活动,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

4.参加“五个一”活动

一是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笔记完整、充实、认真。笔记检查的综合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二是认真进行对特殊学生的结对帮扶,情况记录完整,被帮扶学生在思想、学习、行为等方面有进步。特别是本学期期中考试成绩较上学期期末有进步。

三是积极参加党员基于问题研究专题研讨课,课后《总结表》认真、详实、有效,教研组评课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5.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在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中(2018年2月2日),党支部综合认定等次一般应为“优秀”。

四、评选步骤

党支部评选——党总支研究——校内公示——党总支确定——大会表彰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请教学、行管党支部委员会对照标准,充分酝酿,综合评定,客观、公正评选。

2.优秀党员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支部党员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3.请教学、行管党支部委员会于6月26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党办。

4.为倾斜教育教学管理一线,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校级党员干部(于欣、董向伟、项冬松、吴婕)不参与评选。

            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党总支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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