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热线电话工作守则
作者:德育处 来源:徐州市三十三中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9日
心理咨询室热线电话工作守则
1、辅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提早10分钟进入心理咨询室,调整个人情绪,作好接听和记录准备。须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耐心接听、记录详细、解答恰当。
2、来电信息为一些简单的常识性问题的,直接给予答复,并在《心理咨询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3、对于一些复杂、无法当时答复的问题,要准确给予记录,另约时间专家答复或专办。
4、接到危机电话,要镇静机敏,先设法稳住对方,拖廷时间:并在不中断电话前提同步 ,争取立即通知其他咨询员迅速赶来共同应对。
5、定期对所记录的来电内容进行整理和分析,对咨询人共同关心的问题每月定期形成文字性问答在网站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