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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作者:教务处 来源:徐州市三十三中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6日

徐州市第三十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在贯彻执行中必须保证它的严肃性。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规范学生学籍的信息化管理,特制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如下

一、健全学籍管理

    学生学籍各种表册,入学后应及时办理齐备,学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纸质档案装订成册,摆放整齐,设立专柜,专人、专机统一管理。

二、生档案填写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生注册手续,及时建立学籍,按省教教育厅关于学籍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编写学籍号,规范填写,盖全公章,学生档案中每学期期末评语必须由班主任打印上交电子稿,填写各学期成绩,操行等第齐全,盖好班主任名章,写好时间,按编号排序

三、转学办理

   1.转学手续的办理必须严格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不得简化或违规操作

      2.转入按入学年度各变动时间的先后装订成册,并做好统计登记。
      转入程序:经学校研究后同意接收后,我校出具同意接收证明,对方学校出具同意转出证明,两单齐全,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后,对方学校保存同意接收证明,我方保存同意转出证明及学籍原件。 

      3.转出按入学年度各变动时间的先后装订成册,并做好统计登记。

      转出程序:对方学校出具同意接收证明,我校出具同意转出证明,两单齐全,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后,我校保留学籍复印件和接收学校证明。

   4.九年级学生转学实行严控

四、休学复学办理

   1.学生休学:家长须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和住院结算清单(发票在1500元以上)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 ,经班主任、医务室、教

学处主任、分管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办理。

   2.学生复学:休学一年期满,学生复学,要开具健康证明,家长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由教学处、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按学生原班

级序号编排进班就读。如休学期限满,身体仍适合上学,经学校核实同意后可以再次办理休学申请手续。九年级学生下学期不办理休学手续。

五、借读办理

    借读系指学生到非户籍所在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凡户口不在本市,而需借读的学生,经我校同意后,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接收证明,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校建立借读档案

六、毕业办理

    初中学生学习期满发给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经毕业考试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凡没有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发任何证书。

七、加强控工作

    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流失学期初对学生数和变动情况做好及时的统计和整理随时掌握学校总人数和学生的变动情况,并及时与班主任沟通,掌握流失和可能流失学生的情况,做好动员返校和防工作力争控辍无流

    备注:根据上级精神,为了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学生档案。如需查询,带上当地派出所或法院证明,才能查阅。查阅完毕后,将所带证明留下存档。若校领导查阅,要签字留存根。

                                           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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